水滴筹再陷漩涡:借社交积累流量 信息未完全核验已筹款
水滴筹方面表示,除线下团队的服务外,平台采取覆盖筹款发起、传播、提现等环节的全流程动态审核,借助社交网络传播验证、第三方数据验证、大数据、舆情监控等技术和手段对筹款项目进行层层验证。而记者发现,有不少信息并未完全经过核验的筹款项目,却已开始进行筹款,例如一笔筹款金额为20万元的水滴筹项目,该求助人宣称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并瘫痪等,已花费很多钱,万般无奈之下只能通过水滴筹发起筹款,截至目前,该笔筹款已经筹到1万6千多元,但在了解更多审核信息一栏,却显示患者身份证与患者合照正在验证中、患者诊断证明正在验证中、收款人与患者关系证明正在验证中、收款人银行卡信息正在验证中。 在水滴筹上,这类信息并未完全验证,就开始发起捐款的项目并不少见。 另一起筹款项目也有类似的情况,该求助人称其儿子被确诊为白血病,且极有可能需要长期治疗,因此通过水滴筹发起了爱心求助,目标筹款额为50万元。在证明材料中,显示身份证明审核通过,诊断证明资料也审核通过,但收款方信息仍显示验证中,此外,在增信补充信息中则显示,房产价值为1.2万元,而汽车价值为120万元,按照常识而言,这两项信息应属于笔误,但该笔筹款项目目前仍筹集了超9万元。 对此,水滴筹对记者表示,将对此核实,不过至截稿未有进一步回应。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平对新京报记者表示,像水滴筹这样的平台,有比较强的公益属性,其对求助人的信息,是有审核义务的,但这种审核义务是形式的审核义务,也就是说,平台至少要对求助人所发出的求助信息例如单据、病历的真实性进行审核。但目前出现了这些情况,平台自身应该自查,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信息进行删除整改。 此外,新京报记者还注意到,不少有车有房的人士也在水滴筹上发起了筹款,并顺利提现。新京报记者在水滴筹平台发现,一位有车(价值8万元,称已折旧卖不出价)、有房(价值约200万元,称还有100多万贷款未还)且家庭年收入超20万元的求助者在未变卖房、车的情况下,获捐了约43万元。 新京报记者以此案例随机采访了多名爱心人士发现,大多被采访对象都无法接受这样的捐赠项目。广州的小李也认为“有车有房还出来要捐款,这不是和没车没房、真困难家庭抢筹款么?我觉得生病要筹款,至少也得卖车卖房后,实在不够再说,毕竟爱心人士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。” 违法成本低:筹款人遭起诉仅被判返还筹款及支付利息 律师陈雷博称,如果一些本身就不符合捐助条件的人发起捐助,筹了很多钱,我觉得如果这个人本身有侵占目的,那么可以告其侵占罪或者诈骗罪,进行适当处罚 以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为例,该案件于11月初在北京朝阳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法院认定筹款人莫某在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的情况下,在水滴筹平台发起筹款,并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,构成违约,但最终法院一审只判令莫某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。 水滴筹筹款页面“发起人承诺”这一栏称:“发起人已承诺所提交的文字与图片资料完全真实,无任何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的情况,如有不实,发起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” 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对新京报记者表示,水滴筹筹款页面的发起人承诺称,如有不实,发起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但实际上,这个责任目前来看也就是返还捐助款,而没有其他的责任规定。其实上述案件已经是明显的骗捐,已经具有诈骗犯罪的特征。但实务中由于该患者家属经济上也比较困难,有关案件定性的解释尚未有明确规定,所以尚未见到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判例出现。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,一般而言,公益组织属于民政局来分管。但在今年5月份发生德云社相声演员众筹事件时,民政部公开回应称,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,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,但由于(事件)影响到慈善领域秩序规范,下一步,民政部将引导平台修订自律公约,针对群众关切持续完善自律机制,也将动员其他平台加入自律。 据悉,2018年10月,爱心筹、轻松筹、水滴筹3家平台已联合签署发布“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及自律公约”,健全事前审查、提款公示、在线举报等功能,建立求助人“黑名单”,强化信用约束,提升公开透明。(laiy新京报 文/潘亦纯) (编辑:91站长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